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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2019年4月18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通告

京建发〔2019〕1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文件精神,经审核,2019年4月18日“三类人员”共有4985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478人、项目负责人1115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392人。现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和考务与证书管理系统予以公布。 

一、如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工作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均可针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

邮政编码:101160

联系电话:55598077

联系传真:55597342

三、请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于2019年4月25日起,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办事大厅系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务与证书信息管理系统”-“人员证书信息列表”,在线打印电子证书。“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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