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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优化调整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工程施工招标标准文本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充分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更好的贯彻执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标投标服务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2〕79号)、《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2021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等文件精神,增加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相关限制,现对《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0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0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0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0版)》进行了优化调整,现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19)》今日发布

《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19)》(以下简称《白皮书(2019)》)今天正式对外发布。《白皮书》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受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具体组织编写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年度发展研究报告,截至目前已编发13期,为行业内外了解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供参考。《白皮书(2019)》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数据分析反映2018年北京房地产、住房保障和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从住房保障、房地产业与房地产市场、建筑业与建筑市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建筑节能与科技五个方面,反映2018年全市整体情况、市级主要措施和区级工作亮点;第三部分围绕当前形势,立足工作实际,探讨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思路。

  《白皮书(2019)》指出,2018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首善标准,完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加强既有房屋改造管理,因应形势变化,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大幅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高标准实现保障目标,行业更好更快发展,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增强,住房城乡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租购并举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

京建发〔2019〕3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的相关要求,对我市建设工程现行计价依据中的规费费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及配套定额的相关规费费率、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及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按本通知附件中的相应费率标准调整。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的通知

便函〔2019〕7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促进施工企业保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对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一)2018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京注册)。

(二)对部分2018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企业进行“回头看”,包括: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市部分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企业。

关于领取住房城乡建设部一级注册建造师企业更名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 最近几批一级建造师企业更名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毕,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
    一级建造师企业更名业务请将“领证编号”填写到《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备注栏。
   
    特此通知。
      

    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北京政务服务中心 一层C岛

 

一建更名7.3.xls

2019一建总表.xls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

为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轨道交通工程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选择上季度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状态评估排名靠后或近期出现过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施工企业所属标段,并结合日常监督抽查情况及施工现场工程进度,选取了12号线、16号线、19号线等5条在施线路的5个标段,采取市、区两级监督机构与专家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内容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落实情况,起重机械日常维修保养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持证上岗情况以及日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等。

  经查,受检标段基本能够落实危大工程及起重机械管理的相关规定,但个别标段也存在危大工程技术交底不完善、起重机械定期自检不到位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责令相关标段对现场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两家施工单位作出一般行政处罚。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提高我市轨道交通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上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资格审查公告

按照工作安排,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促进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共11家单位,将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方式

  请接到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持以下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见附件)进行资格审查: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